“深圳地铁1号线信号系统安全评估项目”合格投标人审核情况如下:
本次招标设定的资质条件和同类经验如下: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母、子公司(集团)只允许一家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近5年(2009年10月至今)内一项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安全评估及认证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一、合格投标人如下:
(1) 莱茵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2) 阿特金斯顾问(深圳)有限公司
(3) 劳氏工业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4) 南德认证检测(中国)有限公司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公示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我司反映。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的,我公司将按公示内容确定合格投标人。反映情况请提供相应的线索或证据材料,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方便我公司在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对投标申请人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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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