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运营2014年1号线101-122列车大修专用设备及工器具采购项目”合格投标人审核情况如下:
本次招标设定的资质条件和同类经验如下: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从2011年至今在国内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至少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工装设备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和境外供货业绩);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母、子公司(集团)只接受一家投标,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投标;
一、合格投标人如下:
(1) 南京金现代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2) 唐山百川智能机器有限公司
(3) 中铁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4) 襄阳国铁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5) 长沙润伟机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6) 中铁物资集团港澳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投标人如下:
深圳市力狐工贸有限公司、上海禹顺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咸亨国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广州轨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不具备“投标人从2011年至今在国内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至少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工装设备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和境外供货业绩)”,不符合本次招标报名资质条件要求。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公示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我司反映。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的,我公司将按公示内容确定合格投标人。反映情况请提供相应的线索或证据材料,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方便我公司在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对投标申请人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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