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六号线车辆段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08-22 浏览次数:
广州地铁六号线车辆段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六号线车辆段保洁服务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地铁六号线车辆段保洁服务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联系人: 谢润扬 联系电话: 1356021236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联系人:梁嘉俐 联系电话:13602490010
三、项目地点:广州市
四、项目概况及招标控制价: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就广州地铁六号线车辆段保洁服务进行招标,合同期为三年。
1、工作内容
本项目主要包括车辆段内综合楼、综合库(含地板、地沟、门窗、检修平台)、机动车停车库、检修库、所有房屋的楼道(食堂、公寓内部除外)、大厅、走廊、窗户、天花、会议室、电梯、厕所、公共区(通道、球场、大门、路基)的清洁和垃圾处理工作。同时负责车辆段的除“四害”,化粪池、排水沟的疏通和清淤,所有建筑物外墙清洗,水池清理,空气消毒,主变电站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等工作。
2、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地铁六号线浔峰岗车辆段
3、项目招标控制价:5263504.2元
五、资金来源:建设资金
六、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13年 8 月27 日----2013年 9 月 2 日(周六周日除外)
上午: 9:30 —11:30 下午: 14:00 —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八、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 投标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不含)。
3、 投标人具有环境卫生经营服务企业A级资质证书。
4、 投标人在广州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五年及以上广州市内保洁经验,且必须具备正在执行有效的单个保洁合同的服务面积10万?(含)以上。(需提供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5、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原件备查。
7、 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资格预审文件,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 投标人提交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 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项目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
九、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或等于 5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粤府办[2010]37号)及市招标办《招投标指引第24期》的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招标人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份正本四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另请自带密封信封。
十二、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监察审计部署名投诉。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声明
附件三:资格预审文件
二?一三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广州地铁六号线车辆段保洁服务项目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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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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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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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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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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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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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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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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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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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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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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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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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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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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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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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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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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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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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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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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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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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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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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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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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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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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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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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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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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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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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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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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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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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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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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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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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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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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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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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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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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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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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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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9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3、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4、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及所属业主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6、没有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联系方式的,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二: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地铁六号线车辆段保洁服务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附件三
广州地铁六号线车辆段保洁服务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招 标 人: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二○一三年三月
目 录
1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国家计委第4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穗建法[2005]16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广州地铁六号线车辆段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
2 项目名称:详见公告
3 招标人:详见公告
4 项目地点:详见公告
5 资金来源:详见公告
7 招标项目概况:同上述第六点
详见公告。
详见公告。
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之日起计,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 120 天,在原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向投标申请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在每一投标申请人与招标人之间以书面或传真形式进行。投标申请人答复拒绝延长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 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项目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2.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份数见招标公告。
3. 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的签章。
1. 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该时间期限和同一地点,可对已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补充。
2. 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名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
3. 投标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资格预审资料原件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由资格预审委员会依法认定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原件的证明效力。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在《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中的“审核情况”栏填写“附有说明”。
4.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窗口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中资料目录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及其原件进行签收或核对。
5.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和投标申请人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资料签收或核对结果须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简单符号表述(如“√”或“×”)。《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一份作为报名资料首页,连同其他资格预审资料在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由投标申请人。
6.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接收投标申请人按时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不得在报名窗口进行任何形式的实质性资格预审工作,不得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不完整等理由拒绝其报名。
7.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8.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其资格预审合格。资格审查应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1. 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把资格预审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资格预审结果通知。
2. 资格预审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五日内,投标人可以就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中任何不公正行为及违法行为向[广州地铁监察审计部]署名检举和投诉。
3. 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正式投标人,将获得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后,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书面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同意参加投标或放弃投标。
详见招标文件。
申请人应当保证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企业数据库中的信息及时、准确,如有变更,应在择优开始24小时前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完成变更手续。
1. 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审原则,按照招标公告和本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能力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 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未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 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的原件核对情况有疑问或资料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可以书面要求重新递交原件复核,投标人应按时提交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交原件。
4.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5. 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招标公告中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6. 拒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7. 投标报名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被查实提供虚假业绩等,经招标人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后,将对投标报名单位给予通报,取消其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8. 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 由招标人和招标人聘请的专家组成资格评审委员会 5人,负责资格预审及择优评审(若有)工作并编制审查报告。
2. 由招标人组成的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查报告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名单。
3. 检查并记录各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资料的密封情况。发现密封被破坏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密封情况均良好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4. 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符合规定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5. 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的“审核情况”,认定申请人是否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
6. 资格审查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审查各项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对每项申请资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其是否证明了申请人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相应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7. 汇总审查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
8. 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1.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如果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择优活动将使用广州交易中心的计算机系统进行。